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办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办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办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办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新办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新办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3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